香港牙醫註冊由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根據《牙醫註冊條例》辦理。本港畢業生與海外培訓牙醫的註冊途徑不同,前者完成認可課程後直接申請註冊,後者須先通過委員會舉辦的許可試。本文列出兩種途徑的資格條件、所需文件與常見被拒原因。
資格判斷速覽
牙醫註冊分兩條途徑,先確認自己的學歷屬於哪一類,即可判斷符合哪條途徑:
- 本港培訓:完成獲委員會認可的牙科學位課程,畢業後可直接向委員會申請註冊;
- 海外培訓:持有獲委員會承認的牙科學位或資格,須先通過許可試,再申請註冊;
- 兩種途徑均須通過品格審查,提交經公證人核證的學歷與身份證明文件。
整體而言,本港畢業生的註冊門檻集中於完成認可課程,海外培訓牙醫則須同時具備獲承認學歷與許可試合格成績兩項,審批程序亦較長。
資格條件一覽
| 條件項 | 具體要求 | 備註 |
|---|---|---|
| 學歷資格(本港) | 完成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認可的牙科學位課程,本港為香港大學牙醫學士課程 | 畢業時由院校向委員會呈報成績 |
| 學歷資格(海外) | 持有委員會承認的牙科學位或資格 | 須先經委員會審核學歷是否獲承認 |
| 許可試(海外適用) | 通過委員會舉辦的許可試 | 涵蓋理論與臨床考核,本港畢業生毋須應考 |
| 品格要求 | 無影響執業的刑事定罪紀錄 | 須提交無犯罪紀錄或良好聲譽證明 |
| 申請文件 | 按委員會指定格式遞交經公證人核證的證明文件 | 文件不齊或未經公證會被退回 |
本港畢業生完成香港大學牙醫學士課程後,院校會向委員會呈報畢業生資料,畢業生毋須應考許可試,直接進入註冊審批程序。海外培訓牙醫則須先確認其學位是否在委員會的認可名單內,未在名單內的學歷須經委員會逐校審核,審核結果直接決定能否應考許可試。
許可試由委員會定期舉辦,考核內容涵蓋理論與臨床兩部分,具體安排與考試日期以委員會公布的章程為準。兩個部分的考核標準均與本港執業水平看齊,海外考生須有充分準備。
所需文件清單
| 文件 | 要求 | 備註 |
|---|---|---|
| □ 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 經公證人核證 | 身份證明文件 |
| □ 修讀牙科課程成績單 | 正本或經公證人核證副本 | 須列明每年度修讀課程的成績 |
| □ 牙科畢業證書 | 經公證人核證 | 學歷證明 |
| □ 現時牙醫執業資格文件 | 正本或經公證人核證副本 | 已在其他地方註冊者適用 |
| □ 良好聲譽證明書 | 由曾註冊的牙醫管理委員會發出,發出期須在三個月內 | 海外培訓牙醫適用 |
| □ 申請表格 | 委員會指定格式 | 連同證明文件一併遞交 |
所有證明文件均須為正本或經公證人核證的副本,未經公證的文件委員會不予受理。良好聲譽證明書設有發出期限要求,申請前應確認證明書仍在有效期限內,以免因文件過期而延誤審批。
不符合資格可以怎樣做
海外學位未獲委員會承認者,可先向委員會查詢學歷評審結果及原因,按指示完成銜接課程或補修指定科目後重新申請;如學歷與認可課程差距較大,則須考慮報讀本港認可的牙科學位課程,此途徑需時較長。
許可試未合格者可以重考,重考次數與間隔安排以委員會公布的考試章程為準,一般建議針對不合格部分加強理論與臨床練習後再應考。
證明文件不齊或已過期者,補齊文件後即可重新遞交,毋須重考許可試;如因品格問題被拒,可向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說明情況,最終結果由委員會按個案審議。
申請最常見的被拒原因
海外學歷未獲委員會認可是最常見的原因。委員會對認可院校名單以外的學位逐校審核,課程內容、臨床實習時數與院校評級均屬考慮因素,未獲承認的學歷不能應考許可試。
許可試不合格是海外申請人的另一主要障礙,理論與臨床部分均設及格線,任何一部分未達標均須重考。
良好聲譽證明書缺失或超過三個月期限、文件未經公證人核證等程序問題,亦會令申請被退回。品格審查方面,如有影響執業的刑事定罪紀錄,委員會會按個案審議,申請人須如實申報。
常見問題
海外牙醫學位係咪一定獲委員會認可?
不是。委員會設有認可院校名單,名單以外的學位須經逐校審核,審核考量課程內容、實習時數與院校水平等因素,未獲承認的學歷不能應考許可試。
許可試未合格可唔可以重考?
可以。重考次數與間隔安排以委員會公布的考試章程為準,考生可針對不合格部分加強準備後再次應考。
唔合資格點算?
先確認受阻環節屬於學歷、考試還是文件問題:學歷未獲承認可查詢評審結果或考慮銜接課程;考試未過可重考;文件不齊或過期則補齊後重新遞交,毋須重考。
註冊審批一般需時幾耐?
視乎申請類別與文件是否齊全,本港畢業生審批較快,海外申請因涉及學歷審核與證明書核實,所需時間較長,具體以委員會公布的處理時間為準。
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
本文資料查閱日期為 2026 年 8 月 28 日。主要來源包括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dchk.org.hk)公布的註冊與許可試申請資料,以及《牙醫註冊條例》(第 156 章)相關規定。註冊要求與考試安排可能不時修訂,以委員會最新公布為準。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建議。如有健康疑慮,請諮詢註冊醫生或醫護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