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註冊結婚,資格關鍵在年齡與婚姻狀況:雙方須年滿16歲,且並無未解除的婚姻。16至20歲而並非鰥夫或寡婦的申請人,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須出示《婚姻條例》附表3所指明的有關人士(一般為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是啟動結婚登記程序的第一步。

資格判斷速覽
簡單講:年滿16歲、雙方均未婚(或已離婚、喪偶)、並非法律禁止通婚的近親,即具備結婚資格。香港實行一夫一妻制,任何人與他人締結婚姻前,必須確保自己沒有尚未解除的婚姻,否則構成重婚,屬刑事罪行。
手續上的門檻是「擬結婚通知書」:須於擬結婚日期前3個月內,向婚姻登記官遞交通知書(可直接遞交或透過婚姻監禮人遞交),通知書會在婚姻登記官辦事處展示,讓公眾查閱及提出反對。
資格條件一覽
以下條件以《婚姻條例》(第181章)及入境事務處現行安排整理,逐項核對可確認自己是否合資格登記結婚。
| 條件項 | 具體要求 | 備註 |
|---|---|---|
| 年齡 | 年滿16歲 | 未滿16歲不可結婚 |
| 父母/監護人同意 | 16至20歲而並非鰥夫或寡婦者,須取得《婚姻條例》附表3指明人士(一般為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出示 |
| 婚姻狀況 | 雙方均未婚;曾結婚者須已離婚或喪偶 | 香港實行一夫一妻制,重婚屬刑事罪行 |
| 親屬關係 | 不得與法律禁止通婚的近親結婚 | 依《婚姻條例》規定 |
| 擬結婚通知書 | 須於擬結婚日期前3個月內向婚姻登記官遞交 | 可直接或透過婚姻監禮人遞交 |
| 反對期 | 通知書展示期內無人提出有效反對 | 展示一般不少於15天 |
所需文件清單
| 文件 | 說明 |
|---|---|
| □ 身份證明文件 | 香港身份證或有效護照/旅行證件 |
| □ 出生證明書 | 未曾結婚的申請人一般須出示 |
| □ 離婚判令 | 曾離婚者須出示法庭離婚判令正本 |
| □ 前配偶死亡證明 | 喪偶者須出示 |
| □ 父母/監護人同意書 | 16至20歲而並非鰥夫或寡婦的申請人適用 |
| □ 擬結婚通知書表格 | 由婚姻登記官辦事處或婚姻監禮人提供 |
確切文件以婚姻登記官辦事處要求為準;如委託婚姻監禮人證婚,監禮人會協助擬備及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並核對所需文件。擬結婚人士亦可透過政府一站通或入境事務處網上系統預約遞交通知書。
不符合資格可以怎樣做
未滿16歲:不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必須待年滿16歲後才可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沒有例外途徑。
16至20歲未獲同意:可先與父母或監護人溝通取得同意;如家庭情況特殊,可向婚姻登記官查詢有關同意的處理安排。
尚未離婚:必須先完成離婚程序並取得法庭判令,才可與他人締結婚姻;在婚姻仍然有效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即屬重婚。
屬禁制近親:法律禁止通婚的親屬關係不能登記結婚,申請將不獲受理,即使已遞交通知書亦不會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通知書逾期:擬結婚通知書有效期有限,如未能在限期內舉行婚禮,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申請最常見的被拒原因
通知書逾期是常見問題——擬結婚通知書須在婚期前3個月內遞交,超過有效期須重新遞交,並重新計算展示期。
16至20歲申請人未能出示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或同意人士不符合《婚姻條例》附表3的規定,通知書將不獲受理。
曾結婚但未能提交離婚判令或前配偶死亡證明,無法證明自己已回復未婚狀態,申請會被擱置。
通知書展示期內有人提出反對,而反對理由成立(例如其中一方仍已婚,或雙方屬禁制近親),婚姻登記官不會發出證明書。
文件不齊(例如身份證明或出生證明缺失、證件過期)亦會令遞交程序無法完成。
常見問題
一定要去婚姻登記處結婚嗎?
不一定。除婚姻登記處外,亦可委託婚姻監禮人(一般為律師或公證人)在任何合資格地點為你證婚;但無論採用哪種方式,都必須先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並完成展示期。
擬結婚通知書要幾時遞交?
須於擬結婚日期前3個月內遞交。遞交後通知書會在婚姻登記官辦事處展示,一般不少於15天;期間無人反對,婚姻登記官才會發出證明書,准許舉行婚禮。
網上可以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嗎?
可以。擬結婚人士可透過政府一站通或入境事務處網上系統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亦可直接或透過婚姻監禮人遞交。
非香港居民可以在香港結婚嗎?
可以,只要符合《婚姻條例》的年齡、婚姻狀況與親屬關係規定,並出示有效旅行證件及所需證明文件即可辦理。
同性伴侶可以登記結婚嗎?
香港現行婚姻法律容許的婚姻須符合《婚姻條例》的規定;有關海外同性婚姻的承認安排,以現行法例及司法裁決為準,個別情況宜諮詢法律意見。
註冊結婚要準備幾多錢?
擬結婚通知書及結婚證書均設有法定收費,金額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的收費表為準;如委託婚姻監禮人,監禮人服務費另計,價格由雙方自行商議。
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
香港入境事務處:immd.gov.hk(辦理婚姻登記、婚姻登記常見問題);香港法例第181章《婚姻條例》;政府一站通(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本文資料查閱日期為2026年8月,收費與程序安排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