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坊間常稱「院舍券」或「老人院津貼」)由社會福利署推行,讓正在輪候資助宿位的長者可以「錢跟人走」選擇院舍。本文說明申請資格、評估要求與所需文件,以及條件未符時的處理方法。
資格判斷速覽
要申請院舍券,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年齡與身份(一般年滿65歲並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健康評估(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為適合院舍照顧服務)、輪候狀態(已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輪候護理安老或護養院宿位)。
須注意院舍券並非隨到隨申請,社會福利署會按中央輪候冊上的申請日期先後,發信邀請合資格長者參與計劃;獲邀後才須遞交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
符合以下全部項目,即可等待社署邀請:
- 年滿65歲或以上(60至64歲須證明確有住宿照顧需要)
- 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效香港身份證
- 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為適合院舍照顧服務
- 已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輪候護理安老或護養院宿位
資格條件一覽
院舍券的資格要求可歸納為以下四項,均須同時符合:
| 條件項 | 具體要求 | 備註 |
|---|---|---|
| 年齡 | 一般須年滿65歲或以上 | 60至64歲人士須經社工或醫生證明確有住宿照顧需要 |
| 身份 | 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效香港身份證 | 身份證明文件須於申請時提交核實 |
| 健康評估 | 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為適合院舍照顧服務 | 由社署社工或受委評估員進行評估 |
| 輪候狀態 | 已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輪候護理安老或護養院宿位 | 社署按申請日期先後邀請 |
年齡與身份方面,65歲以上長者是計劃的主要對象;60至64歲人士如有確實住宿照顧需要,經專業證明後亦可納入考慮。
健康評估方面,評估採用社署統一的安老服務評估機制,由社工或評估員上門進行,評估結果分為適合社區照顧或適合院舍照顧等不同級別,只有評為適合院舍照顧者才符合申請前提。
輪候狀態方面,評估與中央輪候冊申請可一併辦理,輪候次序以申請日期為準,社署按次序邀請合資格長者,無須重複排隊。
所需文件清單
獲邀後遞交申請時,請按以下清單備妥文件:
| 文件 | 要求 | 備註 |
|---|---|---|
| □ 香港身份證 | 副本 | 核實年齡與身份 |
| □ 安老服務統一評估報告 | 社署提供 | 證明評為適合院舍照顧服務 |
| □ 中央輪候冊申請資料 | 參考 | 核實輪候狀態與次序 |
| □ 住址證明 | 副本(如適用) | 例如水電煤帳單或租約 |
| □ 代辦人授權文件 | 正本 | 如由家人代辦,須提交授權書 |
| □ 經濟狀況文件(如適用) | 副本 | 用作計算服務券共同付款級別 |
實際文件清單以社署發出的邀請信為準;資料不齊會拖慢審批,遞交前宜逐一核對並預留影印副本。
不符合資格可以怎樣做
條件未符並非沒有出路,可按情況選擇以下路徑:
路徑一:先完成統一評估。尚未接受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的長者,可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長者地區中心安排評估;評為適合院舍照顧後,才進入輪候及獲邀範圍。
路徑二:補充住宿照顧證明。60至64歲人士若未有明確評估結果,可請主診醫生或註冊社工就實際住宿照顧需要出具證明,再行申請評估。
路徑三:考慮其他資助服務。若評估結果屬社區照顧級別,可考慮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等社區支援;經濟條件合適者亦可經社工轉介其他長期護理資助,視乎個人情況而定。
申請最常見的被拒原因
綜合社署公布及實務情況,以下五項是最常見的未符原因:
- 評估結果不屬院舍照顧級別。統一評估顯示僅適合社區照顧,未達院舍照顧門檻。
- 未在中央輪候冊登記。未有提交資助長期護理服務申請,或輪候資料不完整。
- 身份及年齡證明不齊全。身份證副本遺漏或資料與申請表不符。
- 獲邀後逾期未遞交。收到邀請信後未在指定期限內交回表格,會被視為放棄。
- 未在時限內選定院舍。獲批後未有簽署服務協議或未選定院舍,影響服務券生效。
常見問題
老人家唔符合資格點算?
先確認欠缺的是哪一項:未評估的盡快安排統一評估,未輪候的補交中央輪候冊申請;若有住宿照顧需要而經濟條件合適,可經社工轉介其他資助服務,毋須自行硬撐。
院舍券係咪自動發放?
不是。社署按中央輪候冊次序發信邀請合資格長者,獲邀者才遞交申請;未有收到邀請前無須自行遞表。
家人可以代辦申請嗎?
可以。由家人代辦時通常須提交授權文件,並一併帶同長者的身份證明與相關文件,以社署邀請信列明的安排為準。
領券之後仲要等政府宿位嗎?
領券後須按計劃條款在指定時限內選定院舍並簽署服務協議,具體輪候與生效安排以社會福利署最新公布為準。
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
資料來源:社會福利署官方網站「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網頁(www.swd.gov.hk)。查閱日期:2026年8月26日。計劃細節會不時修訂,一切以社會福利署最新公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