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經營中藥材零售、中藥材批發、中成藥批發或中成藥製造,均須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申領牌照。本文逐項列出各類牌照的申請人資格、負責人資歷、處所要求與所需文件,並說明中成藥註冊的相關規定及不符合資格時的處理方法。
資格判斷速覽
符合以下四項,即可著手申領中藥商牌照:
- 業務屬須領牌類別:經營中藥材零售、中藥材批發、中成藥批發或中成藥製造,網上銷售中藥材同樣須領牌。
- 負責人資歷認可:監管日常業務的負責人須具備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藥組認可的中醫藥學歷、專業培訓或相關執業經驗。
- 處所符合規定:經營處所須符合房產、衞生及儲存中藥材的要求,並通過實地視察。
- 涉及中成藥的業務已完成產品註冊:所有在香港銷售、進口或管有的中成藥,均須經中藥組註冊。
無牌經營中藥商業務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2年;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亦同樣受罰。申請前宜先確認業務是否落入規管範圍,再備妥文件及費用。
資格條件一覽
以下按各項條件逐一說明,備註欄列出證明方法及例外情況。
| 條件項 | 具體要求 | 備註 |
|---|---|---|
| 業務類別 | 中藥材零售、中藥材批發、中成藥批發、中成藥製造四類 | 不同類別須分別申領相應牌照;網上銷售同樣須領牌 |
| 申請人身分 | 個人、合夥或公司均可申請 | 公司申請須申報董事資料,供中藥組審查 |
| 負責人資歷 | 監管日常業務的負責人須具中藥組認可的中醫藥學歷、專業培訓或相關執業經驗 | 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可參與配劑或監管處所內的中藥配製 |
| 處所要求 | 符合房產、衞生及儲存中藥材的規定 | 中藥組或衞生署會作實地視察 |
| 中成藥註冊 | 所銷售、進口或管有的中成藥須已向中藥組註冊 | 註冊編號以HKP或HKC開頭;未註冊產品不得售賣 |
業務類別是第一步要確認的事項。《中醫藥條例》下的中藥商業務分為四類:中藥材零售、中藥材批發、中成藥批發及中成藥製造,各類須分別申領相應牌照。即使只透過網上銷售中藥材,只要經營方式屬零售或批發,同樣落入發牌範圍,不能以「只在網上賣」為由豁免。
負責人資歷是審批的重點。中藥組要求負責監管日常業務的人士具備認可的中醫藥學歷、專業培訓或相關執業經驗;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亦可在其執業處所參與配劑或監管中藥配製。資歷是否獲認可,以中藥組公布的認可課程及資格為準,申請時須提交證明文件供審核。
處所方面,申請須提供經營處所的資料,並符合房產、衞生及儲存中藥材的規定;中藥組或衞生署會安排實地視察,確認儲存環境及衛生條件符合要求後才批出牌照。
若業務涉及中成藥,須另行為產品辦理註冊。《中醫藥條例》第119條訂明,任何人不得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已註冊產品會獲發以HKP或HKC開頭的註冊編號,市民可向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查核註冊名單。
所需文件清單
遞交申請前,按以下清單備妥文件。申請表及申請須知可於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站取得,填妥後連同證明文件遞交中藥組審批。
| 文件 | 要求 | 備註 |
|---|---|---|
| □ 填妥的牌照申請表 | 正本 | 按牌照類別選用中藥組指定表格,可於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站下載 |
| □ 身份證明文件 | 副本 | 個人申請人提供,證件姓名須與申請表一致 |
| □ 商業登記證明 | 副本 | 公司申請另附公司註冊文件及董事資料 |
| □ 負責人資歷證明 | 副本 | 學歷證書、培訓證書或執業證明,須為中藥組認可的資歷 |
| □ 處所資料及圖則 | 視乎要求 | 地址證明、租約或業主同意書、處所圖則 |
| □ 申請費用 | — | 各類牌照費用以《中醫藥(費用)規例》公布為準 |
申請前要備妥的費用:各類牌照的新領及續期費用不同,例如中藥材零售商牌照新領費用為港幣1,090元、續期為港幣935元;其餘類別的費用及中成藥註冊費用,以《中醫藥(費用)規例》及中藥組最新公布為準。
負責人資歷證明是審批的關鍵文件,學歷或培訓證書須屬中藥組認可的資歷,執業證明則適用於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處所資料須能清楚顯示經營地址及用途,圖則應標明各區域用途,中藥組或衞生署會安排實地視察。遞交前宜先向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查詢最新申請須知,確認文件要求沒有改動,避免因資料不全而延誤審批。
不符合資格可以怎樣做
若未符合申請條件,可按自身情況循以下路線處理:
- 補足條件後再申請:負責人資歷不足者,可先完成中藥組認可的中醫藥課程或培訓,取得認可資歷後再遞交申請;亦可聘請具認可資歷的人士擔任負責人,負責監管日常業務。
- 改善處所後再申請:處所未達房產、衞生或儲存要求者,可按中藥組及衞生署的視察意見改善,例如加強通風、防潮及儲存設施,改善後重新提交申請。
- 循另一個渠道確認:如不確定業務是否落入規管範圍,可向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查詢(中藥商牌照查詢電話2319 5119);若所售物品不屬條例定義的中藥材或中成藥,便毋須申領中藥商牌照。
若同時涉及中成藥業務,應先完成產品註冊才開始銷售;即使已領取中藥商牌照,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仍屬違法,兩項程序須一併處理。
申請最常見的被拒原因
- 負責人資歷不符:負責人未具備中藥組認可的中醫藥學歷、培訓或執業經驗,是牌照申請最常見的拒絕原因。申請前宜先核對中藥組公布的認可課程及資格名單,確認負責人資歷屬認可範圍。
- 處所未達標:處所的房產、衞生或儲存條件不符合規定,例如儲存空間不足、欠缺防潮或通風設施。實地視察發現不符時,會要求改善後再審。
- 文件不齊或資料不實:缺少商業登記證明、負責人資歷證明或處所圖則,或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均會導致申請被退回;虛報資料除申請被拒外,或須承擔法律責任。
- 涉及未經註冊中成藥:申請涉及中成藥業務,但產品未完成註冊或註冊申請仍在處理,相關業務部分不能獲批。
常見問題
網上賣中藥材都要領牌嗎?
要。只要經營方式屬中藥材零售或批發,無論是實體店還是網上銷售,均須向中藥組申領相應牌照。申請前可先確認所售物品是否屬《中醫藥條例》附表所列的中藥材。
中成藥註冊編號可以怎樣查證?
已註冊的中成藥包裝上印有註冊編號,以HKP或HKC開頭。市民可於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網站查核已註冊產品名單;如產品沒有註冊編號,銷售、進口或管有均屬違法。
負責人資歷不足,可以點算?
可先完成中藥組認可的中醫藥課程或培訓,取得認可資歷後再申請;亦可聘請具認可資歷的人士出任負責人,負責監管處所內的中藥業務。兩種做法均屬補足條件後再申請,毋須放棄原有計劃。
註冊中醫在自己的診所配藥,要領中藥商牌照嗎?
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在其執業處所,按診症處方為病人配發中藥材,一般屬條例下的豁免範圍;具體安排以《中藥規例》及中藥組的指引為準,有疑問可向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查詢。
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
本文資料查閱日期為2026年8月29日。主要來源: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www.cmchk.org.hk)、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中藥規管法例」(www.cmro.gov.hk)、香港法例第549章《中醫藥條例》及第549E章《中醫藥(費用)規例》(www.elegislation.gov.hk)。牌照要求、費用及中成藥註冊安排,以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最新公布為準。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建議。如有健康疑慮,請諮詢註冊醫生或醫護人員。如需核實某中藥商是否持牌,可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