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公司註冊只適用於私人公司及擔保有限公司,公司須已停止營業、有償債能力並獲全體成員同意,且須先取得稅務局的不反對通知書。本文列出申請資格、所需文件,以及不符合資格時的處理方法。
資格判斷速覽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公司註冊處的規定,申請撤銷註冊的公司須同時符合多項條件:已停止營業(一般理解為至少3個月無業務運作)、有償債能力(沒有未償還的債項)、全體成員同意撤銷、沒有未了結的法律程序,以及資產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
程序分兩步:先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取得後再於3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撤銷註冊申請。公司註冊處批核後刊登憲報公告,公司即告解散。
資格條件一覽
| 條件項 | 具體要求 | 備註 |
|---|---|---|
| 已停止營業 | 一般至少3個月無業務運作 | 以實際營運情況判斷 |
| 有償債能力 | 沒有未償還的債項 | 申請前須完成資產清理 |
| 全體成員同意 | 所有股東同意撤銷註冊 | 須有書面同意記錄 |
| 無未了結法律程序 | 沒有未完成的訴訟或法律程序 | 待程序完結後方可申請 |
| 無香港不動產 | 公司資產不包含香港物業 | 控股公司的附屬公司亦不得持有 |
| 稅務狀況清潔 | 無拖欠稅項,取得不反對通知書 | 由稅務局審批 |
償債能力與資產處置是兩項最常被忽略的條件。公司須先清償所有債項、處理存貨及應收帳款,方符合申請資格;若公司仍持有香港物業,須先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控股公司則連同附屬公司持有的香港物業一併計算。
申請人亦須注意,撤銷註冊與取消商業登記是兩個獨立程序:取消商業登記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處理,撤銷公司註冊則由公司註冊處處理,兩者通常先後辦理,不宜混淆。
所需文件清單
| 文件 | 要求 | 備註 |
|---|---|---|
| □ 表格IR1263 | 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 可經「智方便+」電子遞交 |
| □ 表格NDR1 | 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撤銷註冊 | 須於不反對通知書發出後3個月內提交 |
| □ 不反對通知書 | 稅務局發出的正本 | 一般於收妥費用後21個工作天內發出 |
| □ 全體成員書面同意 | 所有股東簽署的同意記錄 | 公司內部記錄,備查用 |
| □ 公司基本資料 | 公司名稱、註冊編號等 | 填寫表格時須核對公司註冊處記錄 |
第一步向稅務局遞交IR1263時,公司須無拖欠利得稅、物業稅、印花稅及商業登記費,亦無未完成的稅務評稅、反對或上訴事項。第二步向公司註冊處提交NDR1時,須連同不反對通知書一併遞交,逾期提交的申請不會獲受理。
費用方面,不反對通知書申請費為港幣270元(不可退還),撤銷註冊申請費為港幣420元,合計約港幣690元,實際以各部門最新公佈為準。
不符合資格可以怎樣做
公司未符合撤銷註冊條件時,可按情況先處理障礙,再重新申請。
其一,公司仍有未償還債項或未清理資產,應先清償債務、收回應收帳款及處置資產,完成清理後再遞交申請。
其二,公司持有香港物業,可先出售物業或以其他合法方式處置,確保資產不再包含香港不動產。
其三,公司仍有未了結的法律程序,應待相關訴訟或程序完結後再申請。
其四,屬無限公司的,不適用撤銷註冊程序,須改用稅務局的「結束業務通知書」(表格IRC3113)辦理結業。
申請最常見的被拒原因
- 未取得稅務局不反對通知書便提交申請。公司有拖欠稅項或未完成評稅事項時,稅務局不會發出通知書。
- 提交NDR1時已超過不反對通知書的3個月有效期。逾期申請不獲受理,須重新向稅務局申請。
- 公司仍有未償還債項或未清理的資產。有償債能力是必要條件,負債未清的公司不能撤銷註冊。
- 公司仍持有香港不動產。資產包含香港物業者不符資格,須先行處置。
- 全體成員未有書面同意,或同意記錄不完整。欠缺任何一名股東的同意即不符申請條件。
- 申請表格資料失實。根據《公司條例》,明知而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可被罰款港幣300,000元及監禁2年。
常見問題
撤銷公司註冊同取消商業登記有咩分別?
兩者屬不同程序:取消商業登記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處理,涉及商業登記證的撤銷;撤銷公司註冊由公司註冊處處理,涉及公司的法律解散,通常先辦商業登記取消,再辦撤銷註冊。
成個程序大約要幾耐?
不反對通知書一般於稅務局收妥申請及費用後21個工作天內發出;其後提交撤銷註冊申請,公司註冊處審批及刊登憲報公告所需時間視乎個案而定,建議預留數個月時間。
公司除名之後可以恢復嗎?
本地公司於除名後20年內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恢復註冊,惟須符合相關條件並繳付費用,具體以公司註冊處最新規定為準。
公司仲有銀行結餘可以撤銷嗎?
撤銷註冊前須完成資產處置,包括提取及分配銀行結餘;若仍有未處置資產,應先處理妥當才遞交申請。
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
資料來源:公司註冊處官方網站(www.cr.gov.hk)撤銷註冊及常見問題頁面、《公司條例》(第622章)、稅務局官方網站(www.ird.gov.hk)不反對通知書申請頁面。查閱日期:2026年8月28日。申請資格、費用及程序可能調整,以公司註冊處及稅務局最新公佈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