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在香港作中醫執業必須為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本文列出申請註冊中醫的資格門檻(認可學歷、執業資格試、註冊申請)、所需文件與常見被拒原因,並說明不符合資格時可以怎樣處理。

資格判斷速覽

要成為註冊中醫,須同時滿足三項條件:完成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中醫組認可的中醫本科學位課程;通過中醫組舉辦的中醫執業資格試,筆試及臨床考試兩部分均須合格;向中醫組遞交註冊申請並獲批准,領取執業證明書。

現時只有註冊中醫及表列中醫才可合法在香港作中醫執業。表列中醫是《中醫藥條例》實施時的過渡登記安排,登記已在2000年截止,新申請人不能循此路徑取得執業資格。

如在外地(包括內地、台灣或海外)修讀中醫課程,學歷須先經中醫組評審認可,方可報考中醫執業資格試。

資格條件一覽

下表列出成為註冊中醫的主要條件:

條件項具體要求備註
認可學歷完成中醫組認可的不少於五年的全時間制中醫本科學位課程(或相當課程)除畢業實習及臨床見習外,課程須全期於頒發學位的院校當地修讀
執業資格試中醫執業資格試分第I部分筆試及第II部分臨床考試,兩部分均須合格考試由中醫組舉辦,報考期限及次數限制以中醫組公布為準
註冊申請通過考試後向中醫組遞交註冊申請,獲批後領取執業證明書執業證明書有效期一般為三年,續領須符合進修中醫藥學的要求
適當人選申請人須為註冊的適當人選如有訂明罪行的定罪紀錄,可能影響註冊申請的審批

學歷是整個申請的起點。中醫組認可的課程須為全時間制、修讀期不少於五年,且除畢業實習及臨床見習外,課程須全期於頒發學位的院校當地完成。「相當課程」是否獲認可,須由中醫組按個別情況評定。外地學歷申請人應在報考前先完成學歷評審,取得評審結果後再按程序報考。

中醫執業資格試由中醫組定期舉辦,考試分為第I部分筆試與第II部分臨床考試兩部分,兩部分均取得合格,才具備向中醫組申請註冊的資格。考試安排、報考期限及重考規定,以管委會及中醫組的最新公布為準。

所需文件清單

遞交註冊申請時須備妥以下文件,項目以中醫組最新要求為準:

文件說明
□ 註冊申請表格中醫組指定的正式申請表,可於管委會網頁下載
□ 學歷證明認可中醫本科學位證書及完整成績單(正本核對及副本)
□ 執業資格試合格證明中醫組發出的考試合格通知
□ 身份證明文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
□ 近照按申請表要求提交
□ 學歷評審文件如屬外地學歷,附中醫組發出的評審結果通知書

申請人應核對申請表所填資料與身份證明文件一致,並保留學歷證明及考試合格通知的正本,供審批時核對。

不符合資格可以怎樣做

學歷未獲認可:可先向中醫組申請學歷評審,了解所持學歷是否獲認可;如不獲認可,須修讀中醫組認可的五年制中醫本科課程後,再報考執業資格試。

執業資格試未全部合格:筆試與臨床考試任何一部分不合格,均不具備註冊資格;可按中醫組公布的重考安排再次報考,並留意報考期限及次數限制。

已在內地或海外執業的中醫師:所持學歷須先經中醫組評審認可,符合條件後方可按程序報考執業資格試及申請註冊。

目標是經營中藥業務而非中醫執業:中藥商牌照同樣受《中醫藥條例》規管,但申請資格與執業註冊不同,可另行了解中藥商牌照的要求。

申請最常見的被拒原因

學歷不符合規定:課程不足五年、非全時間制,或未在頒發學位的院校當地修讀,均不獲中醫組認可。

執業資格試未全部合格:只通過第I部分筆試或第II部分臨床考試其中一部分,不具備申請註冊的資格。

外地學歷未經評審:未先取得中醫組學歷評審結果便遞交註冊申請,申請會被退回。

文件不齊或資料不符:申請表缺漏、學歷證明或身份證明文件不符,審批無法進行。

品格問題:涉及訂明罪行的定罪紀錄,影響「適當人選」的評核,可能導致申請不獲批准。

常見問題

中醫執業資格試考什麼?

考試分為第I部分筆試及第II部分臨床考試,兩部分均須取得合格,才具備向中醫組申請註冊的資格。

表列中醫與註冊中醫有什麼分別?

兩者均可在香港作中醫執業;表列中醫為《中醫藥條例》實施時的過渡登記安排,登記已於2000年截止,表列中醫如符合條件,可按中醫組規定申請註冊。

在外地讀中醫可以申請註冊嗎?

可以,但學歷須先經中醫組評審認可,再報考中醫執業資格試,全部合格後方可申請註冊。

執業證明書要續期嗎?

執業證明書有效期一般為三年,續領須符合進修中醫藥學的要求,具體安排以中醫組公布為準。

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

資料來源: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www.cmchk.org.hk);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www.cmro.gov.hk);香港法例第549章《中醫藥條例》(www.elegislation.gov.hk)。資料查閱日期為2026年8月28日,申請資格、考試安排及費用以中醫組最新公布為準。